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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公告

致2023年赣州市专升本考生的一封信

来源:赣州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:2023-04-17浏览次数:作者:市教育局

各位考生:

江西省2023年专升本考试于4月22举行,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应考,现作如下提示:

一、诚信参加考试

1.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,考试作弊已成为人人唾弃的可耻行为。专升本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,是国家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制度,是国之大者。坚持考试的公平公正是实现国家意志和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,也是实现考生理想的必须条件。

2.所有考点均建成了网上巡查视频监控系统,安装了防高科技作弊设施,配备了身份证验证设备。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的一举一动都将通过网上巡查视频监控系统的“千里眼、顺风耳”功能反映到县、市、省、教育部考试巡查平台实时监控并录像。

3.考试结束后,每个考场的视频监控录像将拷到移动硬盘送上级部门回放,回放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将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办法严肃处理。

二、积极从容应考

1.做足考前准备。考前3天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,仔细阅读准考证上各项备注说明,记住考试时间、考点学校、地址及考场编号,合理安排行程路线(考点学校及地址见附件)。

2.熟读《考场规则》(见附件)。认真检查答题卡,正确粘贴条形码,准确填写姓名、准考证号;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作答,不得擅自更改答题卡上的题号顺序,答题不可超出黑色矩形边框;选择题答题区作答必须使用2B铅笔规范填涂,主观题答题区作答必须使用0.5mm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;书写在试卷、草稿纸上的答案一律无效。

3.从容自信,集中精力迎接考试。在你们身后,有无数考试工作者为你们倾力服务;有教育、公安、卫生、交通、电力、城管、市监等部门和单位通力合作,为你们全力提供保障;有全社会共同努力,为你们营造安全、公平、温馨的考试环境。愿你集中精力,沉着冷静,专注考试,发挥出最好水平。

4.调整到最佳状态,以饱满的精神应考。在考试时可能出现紧张、不安、焦虑等反应,这是考生面对各方面的压力所产生的考试境遇性焦虑障碍,作为考生本人,应学会给自己减压,要有一个良好的心态,树立“我一定能考好”的信念,进行积极的心理暗示,把注意力集中到考卷上,专心做题,一旦投入进去了,就会忘记考试的紧张气氛,沉着自如地应对考试。同时,希望考生在备考期间保持充足睡眠,保证饮食营养,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自信应考。

考生们,“自信人生二百年,会当水击三千里”,真诚地祝愿你们发挥正常水平,考出优异成绩,实现人生理想!

附件一:赣州市2023年专升本考试考点安排表

附件二:考场规则

(一)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人员履行职责,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,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。

(二)凭准考证、二代身份证接受入场安检和身份验证。禁止携带各类电子通讯工具(如手机等无线接收、传送设备等)、电子存储记录设备以及手表、涂改液、修正带等物品或饰品进入考场。

(三)考生自备考试文具可用透明塑料盒或塑料袋装。基本配备为:2B涂卡铅笔,绘图铅笔(HB),0.5mm中性黑色水笔(可配替换芯),考试套尺一副(量角器、三角板),圆规,橡皮擦,透明无字垫板。超出上述品种的文具禁止带入考场,经监考员检查允许后可带透明塑料瓶装的饮用水(考生由此弄湿答题卡等意外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足)和透明(玻璃或塑料)小瓶装的风油精或小湿巾。《化学基础与分析检验》科目考试时考生可以使用计算器(不具备存储、无线信号收发等功能),其他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。

(四)考场时钟的时间指示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,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,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发出的铃声信号为准。

(五)考前45分钟开始,考生凭准考证、二代身份证在考场前门入口处排队等候,并依次进入考场在视频监控下自觉接受监考员的安全检查、身份验证后对号入座,并将准考证、二代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(或右)上方,以便查验。

(六)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,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、清晰地填涂姓名、准考证号等。凡漏填、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、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,责任由考生自负。遇试卷、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、重印、漏印或缺页等问题,可举手询问,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;开考后提出更换的,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;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,不得向监考员询问。

(七)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,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结束前30分钟,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,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。

(八)必须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。

(九)在答题卡上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,写在试卷、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。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,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。

(十)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,不得吸烟,不得喧哗,不得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,不得夹带、旁窥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,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、答卷、草稿纸,不得传递文具、物品等,不得将试卷、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。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,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。

(十一)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,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、试卷、草稿纸后,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。

(十二)如不遵守考场规则,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,有违规行为的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,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;涉嫌犯罪的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等法律规定,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。

赣州市教育考试中心

2023年4月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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